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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建筑师建造师…要注意了 “挂证”被查3年内不得再注册

时间:2019-05-11    点击量:93

近日,厦门市人社局发出《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“挂证”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》。


  五部门联合整治形成失信惩戒


  根据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<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“挂证”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,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“挂证”现象,维护建筑市场秩序,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,厦门市人社局等5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。


  排查对象包括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建筑师、建造师、监理工程师、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、人力资源机构。


  市人社局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“双随机”检查,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,对投诉举报事项逐一登记,认真查处。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,将向社会公布,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。


  有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整治,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“挂证”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。


   “挂证”被查实3年内不得再次注册


  持有以上证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诚信守信,妥善管理本人相关证书,注册单位必须与实际工作单位相符,不得有买卖租借(专业)资格(注册)证书等“挂证”违法违规行为。


  对专业技术人员“挂证”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实的,处理意见将随同“挂证”核查材料一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,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,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,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,向社会公布;对违规使用“挂证”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,记入不良行为记录,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,向社会公布。


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,不得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、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“挂证”信息服务、扣押劳动者职业(专业)资格(注册)证书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,限期责令整改,情节严重的,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,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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