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ASSIFICATION
时间:2020-05-08 点击量:19
申报天津落户,申请人需在津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,如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等。落户到集体户口的朋友,待落实房产后,可以把户口迁到房本上。
天津集体户口迁到房本上,属于市内迁移,到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办理(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、派出所)。
受理条件:
居民因搬家或购房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迁移户口,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,手续齐全当场办理。(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(外)祖父母关系、(外)孙子女)
提交的材料:
1、户口本、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
2、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
3、年满6周岁的,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(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)